一、招聘名额、学科和用人单位
(一)招聘名额。
拟招聘中学教师20名,小学教师32名,幼儿园教师10名。
(二)招聘学科和用人单位。
详见《汕头市龙湖区公开招聘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中学教师岗位招聘对象为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含符合广东省择业期政策的高校毕业生)。
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岗位招聘对象为国内双一流大学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含符合广东省择业期政策的高校毕业生)。
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择业期相关政策详见《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粤教毕〔2019〕3号)。
三、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详见《汕头市龙湖区公开招聘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岗位表》(附后);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其中中小学教师为公益一类事业编制,幼儿园教师为公益二类事业编制。符合《汕头市引进博(硕)士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条件的,享受相应薪酬、福利待遇及培养管理优惠政策。
五、报名方式、时间和要求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时间和地点:2021年1月16日(星期六)上午9:00至11:30在华师大厦酒店三楼花城厅(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69号)。
(三)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1.本人填写《汕头市龙湖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相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须院校相关部门盖章);其他符合择业期政策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4.应聘人员本人简历,主要包括教学技能获奖情况、论文发表或获奖情况、学生工作获奖情况、志愿服务情况等证书(证明);
5.与应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签订承诺书承诺于2021年9月1日前取得,逾期未取得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6.属2021年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报名人员,须签订承诺书,承诺于2021年9月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凡被招聘学校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截至2021年9月1日未能提供本人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还须于2021年9月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
(四)资格审查。
由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五)注意事项。
根据用人要求,参照《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设置,应聘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应聘专业的依据。学科教学硕士后面括号记载的专业有效。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院校教务部门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六、招聘方式
(一)招聘方式。
采用考核加面试的方式。
考核方式和内容: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入考核。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综合能力及在校就读期间综合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量化评分。根据应聘人员考核得分,从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按一定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即进入面试人数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分段计算,具体计算函数为:(1)Y=2X(1≤X≤3);(2)Y=1.5X+1(310)。其中,X代表拟聘用人数,Y代表面试人数,Y值按小数点后四舍五入取整数值。面试人数达不到上述要求的,根据进入考核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数确定面试人数),并发放面试通知。
考核成绩:实行量化评分,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按满分100分计,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考核成绩仅作为入围面试的依据。
(二)面试采取说课的形式进行,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时间:2021年1月16日下午14:00至17:30,面试地点:华师大厦酒店三楼花城厅。
(三)面试成绩:实行量化评分,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按满分100分计,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作为确定入围体检人选的依据。
七、面试成绩合格人选和体检人选公布
招聘活动开始后30日内,依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如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主考官面试分数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并按岗位招聘人数从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报区人社局备案后,在龙湖区政府网站公布。
八、体检工作和标准
(一)体检工作及标准。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在汕头市龙湖区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体检医院范围内进行。
体检执行的标准:教师人员岗位体检标准为《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四)体检工作由各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实施。
九、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广
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工作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考察人选在龙湖区政府网站公布。
十、拟聘人选公示
对经体检及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在龙湖区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给予办理聘用手续。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从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依次递补。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十二、招聘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工作在龙湖区新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龙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龙湖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十三、疫情防控要求
应聘者应持“粤康码”等健康码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进场参加招聘;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应聘者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应聘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招聘。
十四、有关网址
龙湖区政府网站(http://www.gdlonghu.gov.cn/)
十五、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联系电话:0754-88483379(龙湖区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0754-88831114(龙湖区教育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0754-88990391(龙湖区教育局党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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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汕头市龙湖区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岗位表v.xls
汕头市龙湖区教育局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