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定岗定责”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选聘程序,严肃工作纪律,确保选聘工作顺利进行。
二、选聘计划
本次共设置岗位107个。其中,桑庄、张村、张楼、裴营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岗位各4个;穰东、构林、十林、孟楼、龙堰、白牛、夏集、文渠、林扒、陶营、腰店、汲滩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岗位各3个;罗庄、九龙、高集、杏山、刘集、彭桥、都司、小杨营、赵集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岗位各2个;自然资源监察大队岗位15个;城区分局10个;规划核实和产业集聚区规划服务科岗位3个,林业稽查队岗位5个,木材检查站岗位4个。(具体岗位见附表1)
三、选聘对象
本次选聘对象为城乡规划中心原规划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原林业稽查队、原木材检查站工作人员。
四、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核、考试、选岗、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实施,工作有关信息通过邓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发布。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单位统一组织、现场采集照片的方式进行,凡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未报名者笔试成绩按零分计入总成绩,报名时不选报具体岗位。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17日—18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各原主管单位人事科
3、初审时间:5月19日
4、初审地点: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
由单位人事科带领报名人员到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集中初审和信息采集。
初审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邓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开选聘基层乡所(队、站)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汇总表各一式两份(见附表2下载填写);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领取准考证。准考证由单位人事科统一领取,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准时参加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完整准确、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发现,取消其选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的方式进行,试卷分规划中心试卷和林业稽查队、木材检查站试卷。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实施,异地命题,异地阅卷。
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公共基础知识》、邓州市情,规划、林业等相关知识。
加分政策:2015年以来,任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的累计每满一年加1分;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受到邓州市级表彰的加1分、南阳市级表彰的加2分、省级表彰的加3分,一年内受多级表彰的不重复加分,按最高分值加分;工龄20—29年的加3分,工龄30年及以上的加5分。各项加分累计最多加8分。“驻村”指实行“五天四夜”工作制的扶贫工作人员。加分项截止2021年5月1日。加分项由人社局认定。
(三)选岗
选岗人员分规划中心组和林业稽查队、木材检查站组,分别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总成绩并列的,依次按笔试成绩、学历高低、参加工作年限就高优先选择岗位)依次选择岗位。
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项分值
选岗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自愿放弃的,取消选岗资格。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研究后定岗。
(四)公示
选岗结束后,对选岗结果在邓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五、组织领导
选聘工作在市公开选聘领导小组下开展工作,具体工作由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实施。
六、纪律监督
在本次选聘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要求,如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市纪委监委等有关部门的监督。
本公告由市公开选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市公开选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77-62287819(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电话:0377-62124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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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市公开选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