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是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所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位于济南市经十路14439号。主要承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走访慰问、帮扶解困、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服务性、保障性、事务性、延伸性工作;指导和管理下级服务中心(站)业务;建设维护全省退役军人信息采集、任务管理、个性化业务平台等。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其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4人,中级专业技术岗位3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报考初级岗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9月3日以后出生),报考中级岗位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9月3日以后出生);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其他资格条件;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要求,详见附件《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报名、初审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9月9日9:00—9月11日16:00
查询时间:2019年9月9日11:00—9月12日16:00
报名方式: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发布招聘信息。报名人员登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首页(网址:http://hrss.shandong.gov.cn/),点击“专题活动”/“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题”/“考试报名”进入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事业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事业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初审
初审时间:2019年9月9日11:00—9月12日16:00
招聘单位将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招聘单位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48小时内未对报名信息进行处理的,视为初审通过。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取消招聘岗位及核减招聘人数情况,将于初审结束后3日内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专题活动”/“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题”/“通知公告”栏目进行公布。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证明材料和信息。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弄虚作假或无故不按时按要求提供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总分为100分。笔试为综合类,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常识、经济常识、文学常识、政治理论、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并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专题活动”/“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题”/“通知公告”栏目公布。
笔试时间:初定于2019年9月28日(周六)9:00-11:00,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考点设在济南市,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专题活动”/“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题”/“通知公告”栏目公布,应聘人员可于9月中下旬及时登录查询。打印准考证时,同时打印《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供参加面试时使用。
(二)面试
1.现场确认
应聘人员面试前需进行现场确认。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及身份证原件。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和申报材料中涉及的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材料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均须在2019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在职人员应聘必须提交由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专题活动”/“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题”/“通知公告”栏目公布。
2.面试
面试按备案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公布的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专题活动”/“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题”/“通知公告”栏目面向社会公布。截至面试之日前第3天的17时,面试人选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测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专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六、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即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经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审核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6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31-88569232
山东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2019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