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诊断、急诊医学、医技等医院发展特需专业技术人才共计20人。
二、招聘要求及条件
1、具备扎实的理论知识,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团结协作、奉献精神。应聘人员需具备相应的专业资格证书及相关学历、学位证书。
3、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人员,男年龄在55周岁(196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女年龄在50周岁(196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下职称人员,须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根据国家规定需要规陪的要提供规陪证书,男年龄在45周岁(197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女年龄在40周岁(197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特殊岗位条件可适当放宽。
4、具有正高级职称牵头的专业团队,可适当放宽团队成员年龄及职称条件。
5、参加招聘人员必须具有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3年以上工作经历。
三、招聘方式
经资格审查合格,按以下方式进行:
1、高级职称人员以面试为主,同时参考笔试成绩。
2、中级职称及以下人员,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3、专业团队按团队专业参加相应笔试。
四、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11月13日—11月15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应聘者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2001年以后毕业的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2008年以后取得学位的需提供学位验证报告)、资格证、执业证书、特殊岗位从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一份(见附件)、一寸彩色照片两张、证明工作经历的有关材料。
报名地点:淄川区医院人力资源部(实习生楼408室)
4、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用工性质及待遇
1、本次招聘岗位为同工同酬合同制,特殊岗位待遇面议。
2、录用后服务期至少一年(根据工作情况可签长期合同)。
3、根据医院工作需要,医院可提供一定数量的备案制岗位参与公开招聘。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反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问题,将取消有关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淄川区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3-5150502
淄川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