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募标准
1.坚持原则,公道正派,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无违法违纪和失信记录。
2.热心公益事业,关心城市建设与发展,有为市民素质提升和社会文明程度提高贡献力量的强烈意识。
3.在四平市城区工作和生活,年龄在18至65周岁,身体健康,善于沟通协调,有一定口头与书面表达能力,能完成手机拍照和电脑、手机操作,能及时反馈群众意见及问题。
4.优先考虑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道德模范、劳动模范、优秀志愿者、最美人物、身边好人,以及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退休党员。
二、工作职责
1.协助做好文明城市创建宣传工作。
2.了解、收集社会各界对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向市创城办反映。
3.对城市公共秩序、公益广告设置、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设施维护、城市综合管理、居民小区治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市民不文明行为等进行监督,并将发现的有关问题以图片、影像、文字等形式及时反馈。
4.积极参加文明城市创建和志愿服务活动,弘扬时代新风,传播社会正能量,争做文明城市的实践者、代言人。
三、招募办法
1.即日起至2019年5月20日,有意愿者请登录四平政府网(www.siping.gov.cn),点击《关于招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社会监督员的通知》,下载填写《四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社会监督员申请表》参与报名。也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市创城办报名。地址:市委一楼东侧市创城办督查考评科。联系方式,马崑程,3623436、16604340426;《申报表》上报邮箱ccbdckp@163.com。
2.市创城办将对所有报名者的相关情况进行综合评议,根据工作需要确定聘任人员,颁发聘书和《四平市文明城市社会监督员证》,经培训后开展工作。
四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5月6日